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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(试行)》的通知

2017年03月07日 02:50:50 来源:国家林业局 访问量:580
国家林业局文件

林护发〔2006〕34号


关于印发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(试行)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林业厅(局),内蒙古、吉林、龙江、大兴安岭森工(林业)集团公司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,中国林科院、国家林业局规划院、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、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:
    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(试行)》已经专家论证通过,现印发你们。请根据该规范,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,制定技术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,认真实施,以切实规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行为,确保监测工作成效。

    附件: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(试行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六年三月七日 下载
:附件: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(试行)
编辑:惠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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